为了更好的服务教学、科研,满足读者借阅需求,进一步提高图书利用率,经图书馆研究决定,自2018年3月2日起对读者借期做如下调整:
读者类型 |
借书期限 |
续借期限 |
本科生 |
30 |
20 |
研究生 |
60 |
20 |
教职工 |
60 |
30 |
2018年3月2日前已经借阅的图书按原规定期限处理。
特此通告!
请读者注意图书的还书期限,及时归还,以方便其他读者阅读。欢迎各位读者踊跃来馆借阅图书!共同营造美好的书香校园氛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