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凡本校教职工、研究生、本科生因教学、科研需到外校借阅我馆缺藏书刊者,可到雁塔校区二楼总服务台/草堂校区南山图书馆借书处借用《通用借书证》,借期为30天,对逾期未还者,实行逾期罚款制度。
二、持证者应严格遵守外馆的借阅管理规定,自觉维护馆际互借信誉,如有逾期未还图书或有污损、丢失图书,持证者应按外馆规定承担一切责任。
三、持证者到外馆借阅书刊,应持《通用借书证》和本人的有效证件。
四、外单位来我馆查阅书刊者,应持本人的有效证件、《通用借书证》或者单位介绍信,否则不予接待。
五、外单位持《通用借书证》者,本馆仅提供阅览和复印。